天然气销售业务


根据天然气资源采购、客户结构、商业模式等要素的区别,公司将天然气销售业务划分为天然气平台交易气、天然气零售及批发。

公司天然气厂站

a)天然气平台交易气

公司向城市燃气运营商、能源集团与大工业、分销商、能源运营商、国际油气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等客户销售天然气。

平台交易气业务的天然气供应以采购国际天然气资源为主,配合国内自有和托管LNG液厂等资源。在国际采购方面,公司通过长期购销协议及现货采购的方式,向国际天然气生产商或贸易商采购天然气。在国内资源方面,公司通过权益投资、代加工等方式获取煤制气、煤层气、页岩气、散井气、LNG液厂资源。

平台交易气销售定价较为灵活且市场化,根据客户的类型和需求不同,采用浮动价格或固定价格。

b)天然气零售及批发业务

天然气零售业务依托特许经营权在指定区域内建设管网,并将天然气加工、输送给工商业、居民、交通运输等终端用户。

天然气零售业务的天然气主要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其他资源商购买,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气价格正处于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并调整各省门站价向灵活的价格机制过渡阶段,非管道气(以LNG为主)采购价格为市场化定价,主要受国内以及全球供需关系影响。2016年以来,

随着国内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国家正在逐步放宽门站价格管制,上游气源供应商根据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上一定比例内上浮,下浮不限。

在销售价格方面,原则上执行采购成本+配气价格方式核定,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按照《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执行,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各城市基本已建立工商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陆续推出居民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政策,在上游门站价格变动时,公司可依据变动幅度申请燃气销售价格调整。天然气批发业务作为零售气业务的气源调峰方式之一,公司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主体采购气源后,通过自有及第三方气源运输网络,批量向自有经营区内管网未覆盖的客户或贸易商等进行天然气销售。